南华:把法治理念植根于纪检监察工作中

发布时间:2020-06-17 14:20:38   来源:楚雄州纪委监委

“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将纪检监察权关进制度笼子,坚持法有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能为,严守权力边界,做到履行职责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行使职权不越权、不擅权、不滥权……”

日前,南华县纪委监委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今年第四次学习。这次学习以“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正确行使纪检监察权”为主题,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为主要内容,延伸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等相关内容,并围绕相关典型案例开展了剖析和交流讨论,为纪检监察干部正确行使纪检监察权立规矩、定制度、划红线。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三个规定’为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行为划出了红线,依规依纪依法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的基本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树立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行使纪检监察权,提高执纪执法素养。”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李克荣在交流发言中说道。

据悉,6月10日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网站、“清风南华”微信公众号连续转载的“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正确行使纪检监察权系列谈”评论文章被广泛关注,单位微信工作群、个人微信朋友圈纷纷转发,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热烈讨论。

“越往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熟人社会困扰的问题越突出,在执纪执法中‘被围猎’、案件被干预等风险越高,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定力,即使在紧急状态、紧急情况下,也要坚持原则,坚守权力边界,决不能实体违法、程序倒置、‘先斩后奏’,确保所办理的案件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作为“老纪检”,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主任李恩林深有感触。

“严管就是厚爱。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和党纪党规,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法规的监督,就是对自己负责、对工作负责、对组织负责。”五街镇纪检专干苏晓燕说,“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战线的新兵,我将加强对纪律和法律的学习,严格遵守执纪执法程序和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

与此同时,为解决执纪执法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重实体轻程序、贯彻法法衔接不到位”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以开展“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年”“审查调查工作安全年”工作为抓手,在委机关各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各乡镇纪委、各派驻机构之间开展了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案件复盘活动,相互“找茬挑刺”、红脸出汗、取长补短,着力提高执纪执法规范化水平。

“教训就在身边,决不能当看客,必须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堵塞漏洞。”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海琼表示,将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教育,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确保依规依纪依法行使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权。(赵志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