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近日,耿马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在“耿马纪检”微信工作群分享了《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学习,并就学习中遇到的困惑进行提问研讨,确保学懂弄通。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紧跟形势、创新形式,坚持理论学习不放松、锤炼本领不等待、队伍建设不停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线上,依托“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清风耿马”微信公众号,“耿马纪检”微信、QQ工作交流群等网络学习平台,对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安排部署进行互动交流,答疑解惑,共享经验。“网络学习平台方便快捷,手指轻轻一点就可以获取海量信息,真是‘充电蓄能’的好帮手。”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一名干部在用手机浏览“纪法学堂”时称赞道。
线下,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围绕审查调查、党风政风监督、案件审理、信访等,组织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大练兵,强化“工作复盘”培训、业务实用技能培训,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深度融合。“开展学习培训,在学中干、在干中学,激励纪检监察干部主动适应新时代、掌握新业务、明确新目标、展现新作为。”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将理论学习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法宝”,注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刘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