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富宁县不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延伸监督触角,创新探索监督模式,密织监督网,落实监督全覆盖,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转变监督理念,纪律监督抓常抓长
“大姐,这个白菜多少钱一斤?”“老乡你们村申请的低保户有公示吗?”这是富宁县纪委监委开展“体验式”“蹲点式”监督的一幕。
该县灵活运用“体验式”“蹲点式”监督方式。深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关键岗位进行“体验式”监督;深入扶贫一线、项目一线、窗口一线开展近距离、可视化、规范化、常态化监督。强化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指派专人深入富宁绿色水电铝园区开展“蹲点式”监督;深入木央、田蓬、谷拉等乡(镇)对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蹲点式”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探索“互联网+考核”模式,创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监督管理平台,构建“责任明确、监督高效、动态跟踪、科学量化”的网络信息化监督考评体系,实现主体责任派单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数据化、信息化、智能化,助推高效监督履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严管党治党向基层拓展。
探亮监督探头,派驻监督抓早抓小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各派驻机构共开展廉政教育1万余人次,通报批评30余人次,查处各类案件40件41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逐步显现。”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该县将18个派驻机构监督探头精准聚焦到督促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廉政教育,查处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上来,通过擦亮监督探头,实现监督抓早抓小。
通过建立派驻机构干部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权限、干部任免、交流轮岗、教育培训、业绩考评以及纪律监督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强化县纪委监委直接管理和派驻机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避免派驻机构干部处于管控“真空”。实行县纪委监委考核与驻在部门测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结合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监察和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综合排名,提升年度考核的综合质量,确保监督“前哨站”作用发挥。
拓宽监督渠道,监察监督抓广抓深
“我们主要是结合镇里面的巡访制度,重点监督各村村务公开、村小组集体资金的管理,当好政策宣传员、纪法教育员、村干部警示员,村务工作督察员。”该县田蓬镇安良村委会一名监察联络员介绍。
该县将监察职能向乡(镇)一级拓展,设立13个乡(镇)监察室,聘请145名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各村委监督委员会成员与监察联络员一同,走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交谈,倾听群众诉求,主动查找问题线索,着力打造群众身边的监督哨。
各乡镇纪委、监察室督促监察联络员加强日常监督,重点对行使公权力人员履职情况、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村(社区)干部廉洁自律等进行监督,发现村(社区)行使公权力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线索及行为,及时向乡镇监察室报告,并配合或参与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置。
挥好监督利剑,巡察监督抓实抓活
“在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那连村巡察期间,田蓬镇那连村委会副支书黄某某,以现金、微信转账的形式主动退还13户群众2014年榨季甘蔗款12300元,并向县委巡察组递交了悔过书。”这是该县巡察向村(社区)延伸震慑的一个缩影。
该县不断深化巡察监督工作,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突出政治巡察,着力发现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着力发现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紧不实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基层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围绕全县惠及民生的重点工作,探索实践专项巡察方式方法,针对扶贫开发、重点项目推进、教育卫生事业等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机动灵活、方法多样地进行巡察了解、反馈、督促整改,发挥巡察在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方面的重要作用。
探索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工作,通过巡乡带村、直接巡村的方式稳步推进对村巡察监督,围绕“边境村”“山区村”“民族村”“城镇社区”和“可听、可查、可谈、可访、可看”要求,有序推进对村(社区)巡察示范创建工作。初步形成了“四会两公开”“五查四访谈”“六看六整治”的工作机制,巡察质效进一步提升。
“近两年来,通过一体推进纪律监督、派驻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全县处置各类问题线索、立案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数据都显示同比上升。”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将进一步坚持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熊桂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