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街道纪工委书记,我因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受到组织处理,我一定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罗平县1名街道纪工委书记因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宣布处分决定后,该干部作出深刻检讨。
近年来,罗平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从身边人身边事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严管“自家人”,严防“灯下黑”,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探照灯’照别人的同时更应该照自己。”该县制定领导带班暨每周督查制度,创新督查方式,每月由带班领导召集本月值周人员对机关各室、派驻纪检组的上下班情况、请销假情况、在岗履职情况等进行督查,坚决杜绝对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灯下黑”现象。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线索做到“零暂存”,以零容忍态度严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快查快处、严查严处。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给予4名纪检监察干部党纪政务处分,提醒谈话1人。
此外,为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该县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规范完善制度,构建《关于整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实施方案》《罗平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罗平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等制度体系,不断拧紧干部监督“安全阀”,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立好‘压舱石’,还要磨好业务技能这把‘金刚钻’。”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将“探照灯”照向“自家人”的同时,该县通过强化学习培训增强干部履职能力,补齐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短板。一面注重培训的专业性、针对性、实用性,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各类专题培训5期500余人次。一面创新学习方式,利用微信及时便捷、互动性强的特点,为纪检监察干部打造掌上“微课堂”开启线上学习模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已开课54期。同时根据干部年龄结构、工作经历、专业类别等特点,统筹安排到综合部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岗位进行锻炼,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斗争本领和履职能力。
“打铁必须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免疫力”,将不断探索工作方法,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净化、自我监督、自我提升,淬炼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肖丽红 朱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