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清单化管理” 促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20-04-22 12:17:56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要紧扣自贸区与河口县同步发展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职责;要解决当前干部中存在的慵、懒、散、滑、拖等‘大错不犯、小错不断’问题,也要固本培元,从源头上、根本上建立长效机制……”

监察体制改革后,为了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愿作为、善作为、敢作为、有作为,实现干部职工管理的环环相扣、有机衔接、闭合运行,使干部管理更加严格、精准、高效,全面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近日,河口县纪委监委印发了纪检监察干部“六定一限”实施方案,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标杆”、建立“参照系”,绷紧自我监督之弦。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持续防治“灯下黑”,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的生动写照。

“‘六定一限’聚焦县纪委与自贸区纪委沟通协作,标本兼治慵、懒、散、滑、拖,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严管厚爱惩教结合,开展科学考评等四个方面,在对近年来纪检监察干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淬炼总结的基础上,制定了系统完善、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干部体系管理制度。”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通过定岗位、定责任、定权限、定人员、定评价、定考核、限时办结等七个方面为主轴,构建岗责相适、责权统一、层级清晰、考核规范的干部体系,形成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爱岗敬业、争先进位的良好局面。

以定岗位、定责任、定权限和定人员为基础,科学评定考核实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解决“干什么、谁来干、干到什么程度、干好了怎么样、不干又会怎么样”的问题,把精准定责任定主体作为从严管理、精准管理干部的根本保障,有效解决责任主体不明、履责不清、问责不严的问题,真正把好干部选出来、用出来、管出来、带出来。

制定履责清单只是解决了“履什么”的问题,“怎么履”“如何履得好”才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运用考核、评价、工作完成质效,细化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达到什么效果”,按照区分类别、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好考核定位模糊、指标缺乏科学性、实绩考核不突出、考核结果运用不公正等问题,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动力。在实绩评定方式上,扩大考评参与面,在公示实绩、建立档案的基础上,建立积分制,基础分为100分,加分与减分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形成工作“拼一拼、比一比、促一促、赛一赛”的良好氛围。

“县纪委监委将对全委党员干部履责清单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相关情况作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长期在一线踏实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口碑好的干部识别出来,与为官不为、作风不实、推诿扯皮的干部区分开来,形成工作闭环。”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余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