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精准培训 为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蓄能”

发布时间:2020-04-04 08:19:31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八项规定与中央八项规定是有区别的,八项规定并不是简称,更不能混为一谈……”

“《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办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要求,实名举报办理坚持‘四个优先’原则,对调查和处理结果,在办结报批后10日内向举报人反馈……”

这是近日景洪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纪检干部培训交流会的一个场景,更是该委抓好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不断提升执纪执法能力水平的一个缩影。

在交流会上,各部室负责人立足岗位职能,自选主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实践工作经验,对各级纪委文件精神进行分析解读,强调案件办理过程中易被忽视、但须注意的事项,着力破解日常工作实践中纪法运用的重点难点。

“虽然我没有在办案一线,但听了各位专家生动接地气的讲解,我对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具体在‘干什么’‘怎么干’有了清晰全面的认识,对我梳理好当前的工作思路和方向有很大的帮助。”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干部说道。

“这份通报点名道姓,都是我们身边的例子,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希望大家能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会上,市纪委监委办公室主任通报了两起违反改进作风有关规定典型问题。

培训交流会除了文件解读、业务提升,还有理论学习、违纪违法案例分析及警示教育,进一步明确“为什么干”的问题,严立规矩,严管干部,内外兼修,坚决防止“灯下黑”,着力打造纪检铁军形象。

“这样的交流会不仅授人以鱼,更授人以渔,为我答疑解惑,使我受益匪浅啊!”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干部如是说。

“在当前新形势、新任务下,只有抓好抓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才能确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处理具体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张灿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