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强化“自家”监督常态化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20-04-04 08:18:10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作为打铁的人,首先要成为铁打的人。”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强化思想教育、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自我监督,始终保持“不敢”的震慑,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从而把强化自身监督贯穿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全过程。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持续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贯穿新一轮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活动全过程,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新常态,严防“灯下黑”,着力打造政治上忠诚干净担当、业务上知纪懂法明规的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觉悟不能代替制度,反腐败没有禁区,也没有特区。坚持把讲政治贯穿到干部监督全过程,在抓早抓小上下硬功夫,坚决捍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纯洁性、先进性。抓实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采取有效载体和措施,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坚持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常态化,打好廉政“预防针”。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观看廉政教育片、旁听法院庭审等形式,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经常性地对各类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剖析,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树牢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以案明纪、以纪促廉”活动,念好“紧箍咒”,推动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纪律作风意识、业绩能力不断增强,在“五个过硬”上作出表率。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先后制定完善了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行为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纪委监委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外出报备制度,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在岗状态抽查制。一项项制度规定把对自身的监督螺栓一圈圈拧紧,打好权力进笼“组合拳”,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有效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此外,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引导群众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网络举报等方式监督机关干部,形成了立体式、全方位、全天候监督格局。在日常工作中,对监督责任缺位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问责,对失责失职的纪检干部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严肃查处。

据悉,今年1至3月,州纪委监委坚持刀刃向内,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件,处置8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1人,问责4人。(岩温扁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