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新出台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对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检举控告的办理、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中工作要求和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现推送给大家,请大家认真学习、熟练掌握;这是赵乐际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消化、认真吸收,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指南。”在微信工作群内推送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内容,是施甸县纪委监委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举措之一。
为确保学习“充电”“不断档”,近日,施甸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提升干部履职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集中学习”改成“线上课堂”,在微信工作群推送电子版学习资料,并作出明确要求。同时精心搭配学习套餐,通过“施甸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做好个人自学,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持续练好“基本功”。
“疫情期间,虽然集中学习的时间减少了,但这种‘线上课堂’的学习方式,以互相不见面的形式沟通传达,既方便了大家随时随地‘充电蓄能’,又能合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县纪委监委案管室主任颜洪彩称赞道。
“在线上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更有利于我静下心来梳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为今后更加合理、规范地开展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陶继海如是说。
此外,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主动靠前监督、主动参与防控一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政治监督的重要职责,我们只有不断学习,熟练运用好党纪法规,才能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疫情防控期间违纪违法问题,真正实现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潘继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