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细处入手小处发力 淬炼风清气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发布时间:2020-02-05 09:37:26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76件,其中立案7人,问责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5人......”这是2019年玉溪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成绩单”。

近年来,玉溪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严管厚爱并举、惩治保护并重,清积弊旧习,压歪风邪气,将纪检监察铁军的“金色名片”越擦越亮。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范围扩大了,监督手段丰富了,社会关注度更高了,对自身建设也就提出了更严的要求,要使权力运行既规范有序又顺畅高效,必须不断提高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此,市纪委监委按照“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自身权力运行风险点,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通知》《开展市纪委市监委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玉溪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评考查办法(试行)》等通知,给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在思想教育方面,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抓实教育引导,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塑形铸魂  打造铁军”专题教育为契机,从中央、省纪委通报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入手,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参观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开展讨论、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等方式,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为镜、以案为鉴,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同时,结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在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精神,广泛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把上级精神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切实把推进干部监督工作的新理念运用到工作实践之中。

在日常监督上,用好线索处置抓监督。把问题线索处置作为日常监督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研究制定谈话函询实施方案,处理好精准与效率的关系。通过用好廉政意见,发挥其精准“透视”“画像”的功能,实现对领导干部的主动监督、综合监督、长期监督。2019年,共为220名纪检监察干部出具廉政意见,切实为组织选人用人把好廉政关。深入开展专项整治,243名纪检监察干部自觉上报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1135名纪检监察干部自查自纠违规参与借贷活动问题。此外,还综合运用明察暗访、监督检查、整改监督等方式推动日常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手电筒不能只照别人,更要照自己。”为积极回应“谁来监督纪委”之问,市纪委监委创新开展既有震慑又有温度的内部监督,制定《关于对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把加强政治建设作为检查的重中之重,紧盯被检查单位“关键少数”,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履行监督执纪工作职能职责、严守纪律规定等方面的内容,用两年时间实现对全市9个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专项检查全覆盖。此轮专项检查共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91个,提出意见、建议38条,促使各县区制定、完善《巡察工作保障实施意见》《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意见(试行)》等规定,对3名任职时间较长的县纪委书记进行轮岗,1名优秀的县纪委书记进行提拔任用。

“坚持‘严’字当头,刀刃向内,以零容忍的决心和雷霆手段坚决清理门户。”这是市纪委监委向群众做出的承诺。今年,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动真碰硬、有违必究的决心,擦亮对内监督“探头”,创新举措,强化自我监督,着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