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大家做我们的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就是希望借大家的‘脑’、借大家的‘力’,找到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中更多的杠杆和支点,更好地启迪我们的思维、碰撞思想,有效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近日,在红河州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聘任仪式上,州纪委监委负责人向受聘人员发出诚挚的邀请。
为加强对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渠道,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形成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强大合力,州纪委监委依规依纪、按照程序聘请了18名特约监察员、18名阳光监督员。
州纪委监委引进和接受外部的监督,主动问计纳策,通过聘请特约监察员,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规范行使权力,以“局外人”的视角弥补认识的局限、工作的盲区;通过聘请阳光监督员,建立专责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联合联动、协调贯通的干部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遵纪守法、作风形象等情况进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阳光纪委监委。
“受聘为一名特约监察员,既是一种社会荣誉,更是一份政治责任,我将履行好特约监察员职责,做一名弘扬清风正气的监督者。”特约监察员、州政府办公室纪委书记诚恳地说道。
“我将在充分了解履职事项的基础上,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为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献言建策。”阳光监督员、红河日报社记者发自内心地讲道。
此次聘任的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既有专家教授、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基层社区(村)干部,也有企业、学校代表和退休的老干部,行业领域覆盖面广,在了解民情、收集民意、反映民生方面有独特优势。受聘人员在听完州纪委监委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和干部建设队伍等情况介绍后,纷纷表示,将以主人翁姿态,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专业岗位、专业人士的专业特长,主动融入、积极参与到纪检监察事业中来。
“州纪委监委各部门将为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有力保障,让其充分发挥‘裁判员’、监督员、信息员作用。”州纪委监委相关人员表示。
下一步,州纪委监委将通过邀请特约监察员列席重要会议、参观走访、参与监督检查等方式,增强特约监察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直观了解,保障特约监察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同时,组织阳光监督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座谈,听取日常监督工作情况及意见建议,为阳光监督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陈姚红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