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腻子粉厂租出去6年,为什么只有租赁协议,却没有租金入账?”近日,云南省瑞丽市委第二巡察组在查看瑞丽农场财务资料时,一笔租金账目引起了巡察干部的注意。
经了解,2014年3月12日,该农场下属办事处通过理事会将腻子粉厂出租,收取经营方租金作为集体收入,租赁期五年,每年12600元,约定一次性付清63000元。但该款项却未进入瑞丽农场集团公司账户。是经营方赖账,还是中间环节出了问题呢?
巡察组兵分三路,一路走访当时的队干部,了解腻子粉厂出租的细节,查看相关档案;一路与该农场纪委对接,调阅该办事处有关资料;一路了解掌握该农场集团改革方案、财务管理制度等。
根据调查所掌握的信息资料,巡察组及时召开组务会,进行分析研判,拟定下一步谈话方案,拿准吃透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条例。同时要求该农场纪委提供办事处有关财务人员的银行账户流水和明细账目。
经调查核实,6年来63000元租赁款一直尘封在办事处会计的个人账户中。
“是否知道不上缴集体资金违反了工作纪律?”巡察组同志问。
“当时考虑到办事处基础薄弱,想在日常工作中留点资金,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所以没有上缴。”会计交代了事情的原委。
通过耐心细致的延伸了解和谈话,巡察组发现此款项虽然一直存在于会计个人账户,但6年来一直没有用于个人消费,不上缴并不是出于私心和贪念。
在巡察组进驻的第三天,办事处会计及时将63000元上缴瑞丽农场集团公司。尘封6年的租赁款重见天日,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巡察组也责令该农场纪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云南省瑞丽市委第二巡察组 刘磊 占思 || 冯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