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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推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发布时间:2020-12-25 15:11:21   来源:昭通市纪委监委

“你单位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对巡察组指出的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有畏难情绪,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意见,今天对你进行约谈……”这是昭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约谈市林业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场景。

为提升巡察监督质效,近年来,昭通市委巡察工作不仅注重提升发现问题的质量,更加注重问题的整改,推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每一轮巡察结束后,该市坚持在反馈问题时一针见血指出问题,不遮掩、不回避,做到红脸出汗,唤醒被巡察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推动被巡察单位把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起来。

该市注重以压实市级领导“一岗双责”为立足点推动整改落实。“在市委巡察工作中,从巡察进驻动员会要求市级分管领导出席,到发现的主要问题呈报市级分管领导,再到整改报告须经市级分管领导审核后再上报,市级分管领导的责任落实在了巡察监督各环节中。”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责。市纪委监委对应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强化日常监督,推动问题整改、机制健全完善,在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中认真听取巡察意见。市委组织部加强党建工作、选人用人等问题的整改监督,并在市管干部的选拔、任用、调整上认真运用巡察成果。

巡察监督的目的在于推动解决问题。该市坚持把整改落实贯穿于巡察全过程,对一些便于立行立改、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及时向被巡察单位交办边巡边改问题清单,督促被巡察单位即知即改。对整改不到位,特别是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有抵触情绪、推进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单位,严肃问责。

此外,针对巡察中发现的脱贫攻坚、机关党建、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市委巡察工作小组及时通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为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系统治理提供重要参考。

据统计,四届昭通市委巡察工作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1682个、整改1590个、整改率为94.53%,推动解决了国有企业管理混乱、部分市直职业学校班子庸懒散、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部分市直部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等突出问题,为全面从严治党贡献巡察力量。(柳家军  马瑶 ||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