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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坚决杜绝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发布时间:2020-12-24 18:11:26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2020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细则》要求‘州纪委监委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开展巡察中,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为巡察的重要内容……’但是《文山州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在8月份就印发了,里面已明确了考核指标。每年的巡察工作方案年初就制定了,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细则在这两项考核指标之后印发,不符合实际工作情况!”

日前,文山州纪委监委驻州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及依法治州办工作人员提出法治建设成效考评指标不合理的地方。

“因为这个指标是根据中央和依法治省办下发的,所以我们只能根据这个来制定州内的考核指标……”

“开展考核,目的就是更好推动工作落实,指标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来制定,不能完全照搬照抄上级考核指标,要不然就走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老路了。”

“组长,谢谢你们的监督和提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严格审核,考核指标也要认真对标各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尽量做到科学严谨。”

该纪检监察组要求联系部门一定要优化考核指标,克服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严格落实中央、省纪委监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问题相关部署要求,并对相关责任人作了提醒谈话,确保解决形式主义问题不留死角,持续增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韧性。

据悉,该州持续抓好《云南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负面清单》《文山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26条措施》的贯彻执行,紧抓精文减会、控制督查检查考核频次等硬举措不放松。前三季度,该州本级发文数量、会议数量分别较去年同比下降35.7%、10.2%,严格按计划开展“督检考”事项43项。

“考核方法是否科学,能否考在关键、查在要害、核在实处,直接影响着考核工作的质量和实效。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指标,体现差异化要求,避免‘一刀切’‘一锅煮’。只有规范考核工作,加强统筹规范,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才能更好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重要工作责任,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全州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32起35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人。(吴桂艳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