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更好发挥派驻监督“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把“探头”对焦“三重一大”事项,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坚持关口前移、过程管控和跟踪问效,对各综合监督部门进行有重点地全程化、常态化监督。
调转“探头”,关口前移。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督促指导各综合监督部门结合单位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及集体决策等相关制度规定;督促各单位在召开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前充分酝酿沟通,提前向纪检监察组提交会议报告单以及会议相关议题材料。此外,纪检监察组对专业性较强、情况较为复杂的决策事项提前学习掌握,并及时与被监督单位沟通了解、交换意见。
全程监督,精准点穴。今年以来,该纪检监察组共参加或列席各综合监督部门党组(党委)会议等专题会议70余次。在不干扰监督单位正常议事和工作秩序的情况下,纪检监察组重点对会议议题及决定事项是否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否符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规定,是否有利于防控廉政风险;是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是否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等进行现场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
延伸触角,抓常抓细。该纪检监察组坚持以日常监督为主、专项监督为辅,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等形式,抓住会议纪要、会议记录、财务账目等重点,定期监督检查各综合监督部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记录要素是否齐全、记录内容是否真实、班子成员是否发挥作用。同时,分析研判班子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是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作出反馈,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及时整改、长期坚持。
“纪检监察组提出的问题是因为我们对有关政策规定掌握不到位,习惯用老经验老办法办事造成的。”被监督单位负责人表示,此次提醒非常及时,有利于该单位对今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过程更加规范,把决策事项更好地落到实处。(和云萍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