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山市在开展以案促改过程中,针对查办的每一起案件,深入剖析发案原因、监管漏洞、制度空隙等,向案发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开出整治“药方”,督促其建章立制,整改见效。
对于重大典型案件,保山市制定以案促改方案,从制度机制上究根溯源,及时进行废、改、立,扎好“不能腐”的笼子。在开展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过程中,保山市在全市乡科级及以上领导班子中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整改,市纪委监委指导相关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20余场次,全市共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近500场次,通过深入挖掘该案主要成因,制定出台了禁止县(市、区)党政正职违规干预重大投资监督试行办法,并适时对5县(市、区)和人、财、物监管部门贯彻落实该办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营造“亲”“清”政商关系等情况开展了专项交叉检查。
保山市对之前制定的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制度,予以重申,抓好落实。一年来,严格落实市纪委常委会听取县(市、区)党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报告制度,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细化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压缩腐败滋生的空间;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严查政商交往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等。
今年以来,保山市纪委监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59份,推动发案领域、行业完善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以在案发单位宣读处分决定之机,开展现场警示教育53场次。(谢进 寸子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