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执行一事一结算制度、接待制度、现金管理制度不严格,工会经费存在扩大开支范围的情况……”日前,玉溪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向市直某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检查。
今年以来,玉溪市纪委监委以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为抓手,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各级各部门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放大监督政治效果,推动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感谢市纪委监委下达的建议书,提醒我们及时堵塞有关管理、议事等漏洞,压实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应承担的主体责任........”建议书送达后,该单位严格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全面做好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努力立好标杆,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发挥监督职能政治效果最大化,市纪委监委把下发建议书与“一案一整改”工作统筹推进。以建议书为监督助推器,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断深化标本兼治。
据统计,仅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今年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这一监督利器作用,有力推动了党委(党组)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主动担责。
“纪检监察建议不能一发了之,要督促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化风成俗。”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市纪委监委在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还将对下发的纪检监察建议开展“回头看”,建立“再监督再检查”清单,全面跟踪问效纪检监察建议执行落实情况,发挥建议书的最大效能。(李欣蔚 || 责任编辑 李雨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