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碍党员、村(居)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不准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或为选举人缴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当前,泸水市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已全面启动,为维护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秩序,保障广大党员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政治权利,泸水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联合编印发放了《泸水市村(社区)组织换届纪律“十严禁”“十不准”及案例汇编》(以下简称《汇编》)手册,并将该《汇编》下发至全市各乡(镇)及村(社区),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严格落实。
据悉,该《汇编》由泸水市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十严禁”“十不准”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警示案例两部分构成。纪律要求部分再次重申了《省委换届办关于在全省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严格落实“十严禁”纪律的通知》的“十严禁”工作要求以及“十不准”换届纪律要求,让全市干部职工、村(社区)“两委”干部及村(居)民知晓换届纪律红线。
警示案例部分则分为换届拉票贿选篇、违反选举程序篇、操纵换届选举篇、破坏选举秩序篇四种违反换届纪律的主要形式,筛选和收录了13个发生在全国乃至怒江州本土的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鲜活的案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不踩红线、不碰底线,筑牢村(社区)干部履职防腐墙,拧紧换届纪律螺丝。
“以前只是认为党员违反换届纪律会受到党纪处理,看了这个汇编上的案例,居然有这么多人因为违反换届纪律受到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处理,我们村干部可得好好学习、好好宣传……”一名村干部认真翻看完《案例》后感叹道。
该《汇编》还公开了换届纪律监督举报方式及电话。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严把村干部廉政关口,进一步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换届违纪违规行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杨建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