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提前向您表示祝贺,也祝你女儿新婚快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带头树立榜样,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按照规定要求,廉洁节俭操办婚宴……”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在下乡途中对婚庆事宜报备人提醒谈话时说道。
为体现严管和厚爱,今年以来,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既加强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和提醒,又体现对部门干部职工的关怀。针对综合监督对象在乡镇和边远山区水电站工作的实际,考虑到报备人员到纪检监察组报备时,路途遥远、不安全、耽误上班等各种因素,纪检监察组把事前监督贯穿工作全过程,在下乡途中分别在德钦县拖顶乡和香格里拉市尼西乡汤满村对报备婚庆事宜的2人进行报备提醒谈话。
据了解,自派驻(出)机构全覆盖后,迪庆州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下发通知,明确报备对象及报备相关要求。当事人需提前10日做好报备,说明操办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及宴请对象、人数等,并作出廉政承诺,单位负责人与当事人开展提醒谈话,纪检监察组与当事人开展提醒谈话,事后10日内要将收取礼金数、宴请对象、操办支出情况如实备案。
自派驻监督以来,州纪委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监督工作,对监督部门干部职工进行婚庆事宜提醒谈话共91人次。(习云 都吉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