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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建立分析研判机制 对政治生态“精准画像”

发布时间:2020-11-26 08:21:37   来源:昭通市纪委监委

“如何将政治生态评估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如何将政治监督成果有效转化?”

……

这些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政治监督实践工作中遇到的困惑,也是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面临的新课题。

为精准把握全市政治生态状况,近日,昭通市纪委监委出台《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建立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指标要素,为精准把握全市政治生态状况,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依据。

“政治监督不是空洞的监督,其目的是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设置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三级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监督环境基本情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等内容。一级指标体系下细化分解二级指标30项,二级指标体系下细化分解三级指标100项,三级指标是工作落实情况的具体表现,做到见人见事见问题。

围绕谁来研判、如何研判等问题,《实施方案》明确,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主体是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派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按照突出政治建设、聚焦“关键少数”的原则,主要对象包括各县(市、区)党委、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市属国有企事业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

“在分析政治生态时要既见‘森林’,又见‘树木’。”为此,分析研判从多个维度同向发力,采取常态化监督检查、项目化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信息化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办理、巡察监督、延伸评价等7类方式采集指标要素,力求做到综合评价、客观全面、精准“画像”。

发现问题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实施方案》从督促立行立改、约谈提醒、集中整治等方面明确了政治生态评估意见的处置方式,督促抓好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或在整改落实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从严追究责任。

“过去对政治生态的分析容易出现‘印象主义’和‘千篇一律’等问题,现在《实施方案》为政治生态分析提供了具体依据,使我们对全市各级党组织政治生态评价更精准。”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内容、流程,通过科学精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推动全市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发展。(张孟杰  马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