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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昆明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发布时间:2020-11-21 07:58:35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在依规依纪依法的前提下保护敢于负责、善于作为的干部,及时还受到不实举报干部的清白。今年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当面和书面澄清等方式,已对196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

昆明市制定出台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规、分类处置、激励担当、审慎处理的原则,积极稳妥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

同时,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对一些大胆尝试、敢闯敢试干部的“探索性失误”给予宽容,释放纪法“温度”,为因敢作敢为而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撑腰鼓劲,并对诬告、恶意举报者进行严肃处理。

今年来,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还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治。

“我们坚持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注重教育疏导,传递组织关怀。”昆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谈心谈话、廉政家访活动等方式,引导被举报党员干部正确对待,进一步释放求真务实、抵制不正之风的强烈信号。(谢进  欧昌浩  杨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