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监委坚持稳中求进、标本兼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把查办案件与整改、建设、教育各个环节串联起来,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充分发挥标本兼治作用。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查处一批对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有震慑效果和促进作用的重大典型案件
严查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交织案件,深挖细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和正兴、西双版纳州委原副书记刀勇等人的经济贪腐及向秦光荣搞政治攀附的行为。
聚焦国有企业、矿产资源、烟草等重点领域腐败案件多发频发、成为政治生态污染重灾区这一突出问题,深查云南省城投集团原董事长许雷、云南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原董事长刘岗、云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天飞、金鼎锌业公司原党委书记杨道群等人与不法商人相互勾结实施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遏制和扭转“靠山吃山”“靠矿吃矿”等现象。
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在本地本系统长期深耕细作、关系盘根错节、成为政治生态污染源的问题,相继查处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余麻约、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华松、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付加兴等一批典型案件,坚决惩治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行为。
针对政治掮客搅动政局的突出现象,果断查处苏洪波等人包装自己、运作项目、运作干部的行为。
据统计,今年1至10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10644件,同比上升17.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858人,同比上升13.6%;立案审查65名省管干部。
持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云南省纪委监委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特点、规律,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消除制度的空白、短板和模糊地带。先后出台《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蹲点式”监督工作办法》《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体验式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对省属国有企业政治生态和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画像”的工作办法》等系列监督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监督方式,推动监督全覆盖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制定《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等一批制度文件,推动问责惩戒功能与激励功能相统一。
建立“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以监督室和审查室、联系州市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巡视机构为责任主体,实行工作联动、责任捆绑、考核挂钩,把各个监督单元串联、互动起来,形成“监督动车组”工作模式,实现“力量集成”。
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力求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净化一方,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现身说法等活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等多个教育平台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夯实纪律作风的思想基础。
结合典型案件查处,在临沧、文山等地和公安、卫生医疗等系统召开干部大会,敦促相关党员干部主动说明情况和问题,形成强大的警示和震慑。
教育既有反面警示,同时加强正面引领,以杨善洲、张富清等时代楷模,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深耕厚植良好政治生态的沃土。(云南省纪委监委 || 冯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