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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纪时评】“小岗位”亦能彰显“大担当”

发布时间:2020-06-30 15:26:19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村组干部的工作,是支撑党和国家事业的基石,关系百姓福祉,体现执政水平,展示党的形象。村组干部处在村(居)委会工作的第一线,直接承担着发展农村、致富居民的重要职责。他们是村(居)民中的一员,更是村(居)民委以重任的勤务员,手中的权力是群众赋予的。

当前,基层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在今天的村组干部队伍中,确实还存在一部分能力不足“不能为”,胆小怕事“不敢为”,推诿责任“不愿为”的干部,他们把决策推给上级,责任推给群众,缺乏务实精神。有的村组干部工作消极应付、效能低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的不注重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工作我行我素,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有的在争取利益的时候搬出干部身份,在履行责任时不把工作职责当回事,常常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回应……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使得村组干部在群众的心里少了一点“实”、一点“暖”的感受。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生活中,群众经常接触到的干部就是村组干部。村组干部岗位虽“小”,扮演的却是党和国家法规政策宣传员、乡(街道)工作协管员、村组事务管理员、群众矛盾调解员等多重角色。村组干部的言行举止、服务态度、办事方式,都代表了党委政府的形象,代表了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关乎群众对党委政府的满意度,关乎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

“一枝一叶总关情。”群众需要干部做的,不是听上去气势磅礴的豪言壮语,也不是投资巨大的政绩工程,他们只是希望村组干部立足自身岗位实际,通过帮群众出点子、开证明、盖公章等“小事”为他们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用好手中的公共资源分配权力,为群众出行、就医、入学等方面做出务实有效的举措,不拖拉扯皮、不吃拿卡要,为民谋利,温暖民心。   

“心中有群众,脚下有泥土。”做一名有担当的村组干部,不在于喊响亮的口号,不在于做惊天动地的大事,关键要看是否有符合村组干部身份的那些的行动:经常到困难党员、困难群众中走一走、看一看,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把群众“家门口”的事办到“家”;对工作敢抓敢管,不怕烦琐困难,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把为人民谋福祉作为出发点、落脚点……这些点点滴滴的“小行动”,在群众心中是村组干部以信誉作名片、以实效彰显本色的具体体现,在村组干部的心底亦是对当选时初心的践守和植根于内心深处对群众的关爱。

驼负千斤,蚁驮一粒。每名村组干部只要牢记自己的身份,树牢日常工作能尽责,困难问题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的思想意识,以自己的“小行动”作为沟通干群关系的“解码锁”,服务好身边的群众,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就能无愧于岗位,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在村组干部这个“小岗位”上亦能彰显出基层干部的“大担当”“大作为”。(红塔区纪委监委  何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