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处分决定未执行到位,最近丽江某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被追究责任。
问题的发现,源于丽江市监督执纪监察平台一次普通的信息录入。2019年6月,市纪委监委对市级某部门一科长侯某立案调查,立案信息录入监督执纪监察信息管理平台后,信息显示他于2016年12月9日曾被处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办案人员发现,接受处分后至2019年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候某并未被降低职级,依然担任科长职务,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本应该可以及时止损、挽救干部,但因为处分决定未按规定执行,致使候某在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滑入违法的深渊。
由于一份未执行到位的处分决定,该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追究相应的责任。这是丽江市纪委监委运用信息化手段、大数据技术助力监督执纪问责,提升正风肃纪效能的一个缩影。
作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试点市之一,丽江市纪委监委把抓好信息化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站位谋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进,将其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探索改进,利用大数据监督和智慧反腐,提升工作科学化、信息化、精准化水平,全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监督执纪监察大数据信息平台强大的内网搜索功能,有利于开展更准确地分析研判,给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了快捷通道。以调取涉案人员信息为例,此前需要工作人员到丽江市相关部门出示相关证件和提交查询申请,等待查询结果、分析数据、二次查询等,一个流程走完差不多需要7至10个工作日。纪检监察大数据系统建成后,市纪委监委可以直接在线按照授权在线进行实时查询,大大节约了时间、降低了成本。
该市纪委监委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融入了民生领域监督系统,将涉及扶贫资金发放、惠农补贴、社会救助、公职人员基本信息等数据进行汇集,利用监督比对模型进行大数据计算,对民生资金运转过程中的可疑数据及时预警,针对低保对象识别不精准,导致错保漏保以及“人情保”“死人保”“关系保”和“富人保”现象,近期市纪委监委利用此平台的信息比对作用,将进部门、看台账、进农户式的“人工跑腿”传统监督升级为“数据跑腿”,解决了监督方式单一,人力、时间成本高的难题,监督从“翻山越岭取点抽样”到“足不了户全面了解”的转变,快速准确锁定问题,大大提高了监督质效。
“平台建设是推动大数据与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深度整合的破冰之举,要顺应时代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解决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难题、瓶颈,把大数据理念和技术运用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全过程、各环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邹萍多次强调,持续提高纪检监察科学化、信息化水平,不断转变监督理念,用强劲的科技动力,扩宽监督视角,提高工作效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效能实现量的提升和质的飞跃。(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