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言蜚语搞得我心理压力太大了,感谢纪委及时为我澄清正名。”当着干部职工面,被富民县纪委监委澄清正名后,该县民政局福利科科长、县敬老院院长段瑞云终于舒了一口气。今年以来,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机制,及时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行为开展倒查,为实干者撑腰鼓劲。
昆明市加强政策宣传,提倡实名举报,引导群众依纪依法反映问题,对实名举报信访件优先办理并及时回复。同时坚决防止打击报复、侮辱诽谤、诬告陷害行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制度,有效治理“乱告状”行为。“组织永远是干部的坚强后盾,澄清正名不仅消除了大家的疑虑,也保障了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昆明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在调查核实信访举报和实施澄清正名过程中,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情况,一事一方案,灵活运用澄清方式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嵩明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明确了澄清反馈程序、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认定、责任追究等措施;盘龙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尽职免责实施试行办法,对被诬告错告干部“开绿灯”,及时作出组织认定;寻甸县纪委监委先后出台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防错、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为干部澄清正名等实施试行办法,推行澄清正名、容错纠错、回访教育等机制。
今年以来,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当面澄清、书面澄清等方式,对103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谢进 余伟 柴玲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