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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把好监督执纪工作源头 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0-06-17 14:18:25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责,更是监督检查室的工作重点,而办理问题线索是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今年以来,玉溪市纪委监委注重问题线索管理和跟进督促,注重初步摸排和分析研判,注重协作配合和交流沟通,确保问题线索得到认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充分发挥问题线索处置的关口作用,为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保驾护航。

“我负责的谭某某案件目前已基本调查结束,但是在调查的过程中有几个疑难问题需提请大家一起研究,一是二级公司对三级公司的监管目前没有统一的政策文件规定,二是……”

“我们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发现白某某在案件集体分析研究会上,提出了反对意见……建议对其不予处理……”

这是日前该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召开室务会研究问题线索的一幕。集体研究确保问题线索处置更高效,监督执纪更精准。

在工作中,各监督检查室明确专人负责问题线索的管理,建立问题线索登记台账,对收到的问题线索逐一登记,并及时进行更新维护,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收到新的问题线索后,线索管理员第一时间对线索进行熟悉和梳理,及时将线索反映的对象、问题、是否重件、是否实名举报等情况在室内部进行通报,便于室负责人统筹推进线索办理和确定承办人。同时,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定期不定期召开室务会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对账梳理和跟进督促,提出办案要求,压实办案责任,督促办案进度,确保交办问题线索按时办结。

“执纪审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而问题线索又是执纪审查工作的重要源头,对问题线索进行科学排查,直接影响着执纪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提出精准准确的处置意见,提高案件成案率,收到问题线索后提出处置意见前,注重加强对问题线索反映问题的前期摸排和分析研判,采取查阅案件、监督对象台账等方式,对反映问题综合得出是否符合逻辑、是否具有可查性、是否具有特殊背景、是否违规违纪等初步判断,为准确精准提出处置意见奠定基础。

“众人拾柴火焰高”,在办理问题线索的过程中,采取既独立办案又相互配合的方式。问题线索确定承办人后,该承办人不仅需全程负责该问题线索办理工作,还需对所承办问题线索的查办方向和取证重点进行研究思考,协助室内其他人员开展其他问题线索的调查取证工作,不断汇聚办案合力,确保人人有事做、人人会办案。对办理问题线索过程中遇到的疑难、瓶颈问题,具体承办人积极主动和室内其他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借他山之石以攻玉,汲取其他人员查办类似案件的做法和经验,听取其他人员的意见建议,确保案件查办重点不走偏、不偏倚,沿着正确方向开展。

市纪委监委将问题线索办理作为抓实日常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科学和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始终将严管厚爱、治病救人和抓早抓小、红脸出汗的理念贯穿于问题线索办理全过程,妥善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约谈、责令作出检查等措施进行处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在监督执纪审查、监督执法调查中,既要体现严肃性,又要展现组织温度。”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和政策感化相结合,对态度认识到位,积极配合组织审查调查工作,主动进行整改的,提出从轻处理的意见建议;对严重违反党规党纪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且态度恶劣的,一律严肃从严处理;强化追责问责,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以有效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通过办理问题线索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完善制度是高效高质办理问题线索、实现有效监督的落脚点,强化‘后半篇文章’,有效将办理问题线索的成果进行转化。”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办理问题线索的同时,透过办理问题线索的结果看本质,即看被反映单位或被反映人存在的问题,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等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和制度完善,激发被反映单位和被反映人改过自新的动力,形成不想腐的自我要求,既提高了问题线索办理质量,又取得监督实效。(武艳玲  王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