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站位不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压紧压实,纪律规矩意识淡漠,管理宽松软,有较大廉政风险隐患……”近日,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向市教育体育局党组发出了一份“辣味十足”的监察建议书。
监察建议书深入剖析了市教育局直属某单位职工肖某某违纪案件反映出的体制机制问题,要求市教育体育局以案促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针对案发单位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督促各直属(学校)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堵住制度漏洞,从制度上、根源上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努力形成“治本”的长效制度和机制,推动“治标”的成果转化为“治本”的成效。这是昆明市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中运用“三书”,发挥监督职能的一个缩影。
昆明市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的重要精神,坚持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强化对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监督,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同时,针对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深挖违纪违法行为成因,找出违纪问题根源,以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纪检监察建议书“三书”为抓手,以案促改、以改促建,推进标本兼治。
“目前,我们已按要求完成3个方面监察建议的整改落实。修订了《昆明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督促整改诫勉提醒谈话制度》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直属单位相关制度建设的督促和检查。”市教育体局负责人表示,“监察建议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是纪检组对教体局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次提醒,对党组成员切实压紧压实一岗双责责任的一次督促,给直属学校单位敲了一次警钟,有利于我们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纪检监察建议书,是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监督检查发现的代表性、共性化问题,对相关单位提出改进要求、推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手段。《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试行)》以来,昆明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三书”运用的规范化,根据省纪委相关要求,严格运用标准,对建议书的适用范围、文书规范、办理程序等进一步规范,提升建议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切实找到问题根源,推动责任单位将监管责任压紧压实,真正让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纪检监察建议书成为“祛病拔根”的“好药方”。
“在对某区某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的案件查处过程中,我们既发现了其本人的违纪问题,又发现了该单位违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招标程序不规范、对外聘人员监管不力、违规报销差旅行费等违纪违法的问题。”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负责人说道。
对此,市监委及时向该单位下发了监察建议书,指出了3个方面重点问题和5项整改建议,目前该单位已按要求完成5项监察建议的整改落实并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3项。
“监察建议并不是这边一发那边一收了事。”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避免监察建议一发了之,整改“打折扣”,市监委还通过一案一公示,即要求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并在全体干部职工中进行满意度测评,形成整改闭环,确保监察建议落地有声。
据悉,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针对案发单位、个人或存在隐患、苗头的单位、个人所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书面的形式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52份,监察建议书63份,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运用好监察建议书、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关键部位,从每一份建议入手,从每一次提醒开始,努力做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促进一类工作。”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钱亚萍 付润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