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聚焦医疗领域“微腐败”问题,组织市卫生健康委、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市医疗保障局纪检监察干部对医疗领域“微腐败”问题“问症把脉、汇集良方”。
“医疗卫生单位‘微腐败’主要表现在拿回扣、收红包、吃请、赠土特产、小礼品和购物劵、商业贿赂、开大处方和贵重药、滥检查等。”“医疗保障工作中发现的‘微腐败’主要表现为药店虚列刷卡明细、违规诱导消费者用医疗保障卡套刷生活用品、化妆品等;民营医院诱骗参保人挂床住院、分解虚计医药费、调换诊疗项目等;公立医院会出现在医院诊疗项目收费次数异常,诊疗费、床位费超实际住院天数重复收费问题。”……相关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医疗领域“微腐败”问题表现进行了解答。
“有极少数医务人员为了弥补心理上的不平衡,不惜铤而走险,收红包、拿回扣,甚至自以为你情我愿。”“少数医务人员为了攫取更大的利益,采用了开大处方、滥检查、开贵重药等不正常手段,方式也更为隐蔽。”
“微腐败”问题具有隐蔽性强、单次涉事金额不大、违法违规不易界定、调查取证难、易反复发生等特点。通过集思广益,大家一致认为查处医疗腐败问题,关键是对症下药,彻底铲除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
要抓好日常的宣传教育。依托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上好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让广大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的学习教育中,自觉从思想筑牢不敢腐的防线。
要突出监督重点,卫健部门切实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执行“九不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实践和运用好“四种形态”,让广大干部职工在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中,共享不能腐的红利。
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精准施策,在新时代医疗体制改革的伟大进程中,打好不想腐的疫苗,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率。
“‘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医疗领域‘微腐败’问题,如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治未病、防未然,一旦蔓延将对党风、政风、社风、行风、院风、医风带来严重影响。”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强调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紧盯重点环节和关键人物,持续加大对医疗领域“微腐败”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营造健康的医疗环境。(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