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监察体制改革】保山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0-06-13 08:02:32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近年来,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的同时,充分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分层次分类别的警示教育,实现“惩”和“治”同向、同步、同进。

“因材施教,不搞‘千人一面’,在案发单位宣读处分决定时,不仅对违纪行为的定性和量纪依据、处分结果进行通报和阐释,还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帮助案发单位分析原因,查找漏洞,提出建议。”保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2019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688件党纪政务处分过程中,开展警示教育660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7万余人次。

同时,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监督向脱贫攻坚领域聚焦,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选取典型案例,编印《蝇贪蚁腐——保山市基层“微腐败”和追究责任典型案例选编》1万余册,发放到相关部门和基层村组、社区。隆阳区纪委监委筛选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拍摄了警示片《贪欲·魔爪·毁灭》在全市乡镇巡回播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破除把警示教育做成‘招待百家客的一锅菜’的粗放模式,着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警示教育网络,提高教育的精确度,促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对腐败的警惕、对纪法的尊崇、对权力的敬畏。”保山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谢进  张凯峰  熊姝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