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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建立“红黄牌”预警督办机制 全程督办问题线索

发布时间:2020-06-10 12:09:59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问题线索处置意见确定后,承办部门3个工作日内将问题线索处置呈批表报送案件监督管理室,未报送的,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口头提醒或发书面工作提示,即黄牌警告;承办部门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超出1个月未提出处置意见,案件监督管理室发函进行工作督办,即红牌警告……”

近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西双版纳州监委问题线索督促办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红黄牌”预警督办机制,对问题线索实行全程督办,压紧压实承办部门责任,防止问题线索久拖不办现象发生。

“我们积极探索创新问题线索督办举措,就是为了规范问题线索督促办理工作,有效提高问题线索办理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内控机制,避免问题线索失管失控和久拖不办等问题。”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办法》规定,对问题线索受理、处置、谈话函询、暂存待查、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等处置方式和环节实行全程监督,对问题线索交办后,根据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和办理各环节办理时限的规定,区分不同情形,实行“红黄牌”预警方式,以口头提醒、发书面工作提示(黄牌警告)、发工作督办函(红牌警告)三种方式进行督促办理。被红牌警告的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向分管领导作出书面说明,并视情况由分管领导约谈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

《办法》的出台,有效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干净担当,案管室充分发挥预警提示的作用,建立管理台账并定期清理对账,每月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办理进展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和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专题会报告,有力提升了问题线索处置效率和业务规范化水平。(岩温扁  蔡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