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纪委的同志!我非常满意。前几次答复和调解感觉在应付、走形式……”前不久,瑞丽市畹町镇芒棒村村民王某收到了盖着公章的调解协议书时,激动地说。
原来,王某数次通过电话、网络向有关部门反映某干部侵占其土地问题,均未得到满意答复。该市纪委监委信访部门接到反映后,第一时间督促畹町镇纪委、镇司法所、镇土地管理所联合调查核实。经查,该问题系土地未进行确权引发。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
“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是造成重复访、越级访、多头访的重要原因,也影响着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作风,关系到党心民心向背。”该州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
为解决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州纪委监委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接收受理、分流办理、处置管理、督查督办等方面的“中梗阻”,着力提高办理质效。
解决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是关键。为此,州纪委监委优化12388举报电话接听流程,设置接听专区,选配了2名接线员,用群众熟悉、简便的信访举报方式,满足群众多元化、多样化、多层化反映问题的需求。定期安排委领导接访,主动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零距离交流,解决群众反映诉求。
与此同时,州纪委监委稳步推进信访举报分级录入扫描试点工作。通过分级录入扫描,迅速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分流转办,对本级负责的各类信访举报及时签收、登记、录入、呈批、转办;属于下级负责的信访举报件,扫描信访举报原件上传系统,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出,做到即转即收,促进信访举报工作受理办理更加规范、精准、高效。
“3天前转办的信访件还没有签收,请及时规范处理”“ 交办的信访件已经到期,请及时报送延期申请”“由于你们部门没有认真落实‘谁承办谁反馈’的相关规定,导致出现重复信访”……州纪委监委还加强对信访举报处理的横向、纵向闭环管理,全程掌握受理、分流轨迹,实时监督处置、反馈情况,着力解决有件不接收、办理不及时、结果不反馈等问题。
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州纪委监委总结梳理整治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办法》《信访举报工作保密制度》《中共德宏州纪委德宏州监委关于通过信访举报渠道主动交代问题和自动投案的处理办法》等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没想到反映的问题那么快就得到办理,更没有想到还能接到反馈电话。我给你们的工作效率点个赞!”群众满意、认可、点赞背后是专项整治成效的体现,是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用心用情为群众服务的生动实践。(杨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