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问题线索处置不够规范的情况?处分决定书引用条款是否准确?”今年以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坚持日常检查与交叉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着力推进案件质量监督常态化,倒逼查办案件工作依纪依法、高质高效。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以扶贫、涉黑涉恶等领域案件为重点,主要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决定执行等方面,对不同领域、一定时限内办结的案件进行评查。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自查自纠与立行立改并重,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针对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中的关键环节、必备要素等,通过实地调研、专项检查、交叉评查、业务交流等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加大案件质量抽查评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切实整改。
红河州纪委监委结合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组成评查组深入实地进行抽查,重点关注是否有遗漏的问题线索、是否处理到位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同时,红河州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情况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存在问题的,进行预警提示;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谢进 刘万兵 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