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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精准反馈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

发布时间:2020-05-25 10:20:26   来源:楚雄州纪委监委

“你单位党组2019年度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从严监督管理党员干部不到位,单位干部职工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这是楚雄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与州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单位反馈问题时的谈话。

近日,该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与州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单位反馈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意见,为各责任制单位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提出工作建议,为今年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按照2019年州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检查考核发现问题,结合平时掌握的责任制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党组、10县市委、72个州属单位党委(党组)反馈意见278条,确保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直戳关键、科学精准并可整改,做到了量身订制反馈意见,确保反馈问题精准。

在反馈方式上采取点对点反馈责任制单位,同步反馈监督联系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方式进行反馈。一方面要求各单位以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决心对照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抓实整改落实;另一方面由联系的州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意见落地落实,达到点对点同步反馈,确保反馈意见落实。

据悉,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提供州综合绩效考评办、州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优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责令评定为基本合格的4个单位、不合格的2个单位向州委作出书面检查,由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约谈,并取消其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要求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县和单位,要召开1次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抓好整改,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复查验收。通过有效运用检查考核结果,切实提升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质效,达到了激励与约束并重,确保结果有效运用。

“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着力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压实责任,促进全州各级党组织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李忠玲  王靖  刘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