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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省监委公开曝光十届省委第十轮巡视期间发现的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0-05-22 08:45:16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2020年3月下旬,十届省委对部分省直单位及州(市)开展第十轮巡视。截至目前,已发现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等单位存在涉嫌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私设“小金库”、违规报销有关费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省发改委及下属单位

(一)省发改委及下属单位部分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5年11月至2020年1月,省发改委部分领导干部在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情况下,又在昆明五城区内违规使用公务用车1500人次,涉及厅级干部41人。

(二)省发改委存在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2015年11月至2017年3月,省发改委违规占用下属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牌照号为云A967JA的车辆。

(三)省城际轨道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私设“小金库”问题。2018年6月至12月,省轨道公司以职工午餐补助名义,在昆明某餐馆套取职工午餐补助11043元作为“小金库”,在昆明某餐馆公款聚餐4次共花费5829元,发放月饼16盒共花费3136元。

(四)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1月至2019年2月,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副主任金志明、时任总工程师周满富(2018年1月调离)、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林航3人分别使用评审中心公务加油卡消费5000元、5000元、15561.08元,共计25561.08元,涉嫌“私车公养”。

(五)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违规使用公务车油卡购买生活用品问题。2017年至2019年,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使用公务车油卡从加油站商店购买香烟、食品、饮料、糖果等共计金额14358.5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中心驾驶员违规使用公务车油卡购买干粮、饮用水等商品共计金额6352.41元。

(六)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培训费超标准问题。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7年9月11日至15日在昆明某酒店举办全省粮食检验检测机构粮食中农药残留检测技术培训,参训人员74人(其中54人需提供住宿),支出培训费121173元,超标24840元。

(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超标准住宿问题。2016年12月14日至16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楚雄市某酒店举办全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培训,培训费中列支12月14日一间客房费418元(其他房间均为130元),超标268元。2017年10月6日至8日,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吕浩、孙语阳、和鹏程3人到楚雄州南华县出差3天,在报销住宿费的情况下又报销房费100元;2017年11月10日,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熊吉安、梅仁明、杨丽、党秀静一行4人到普洱市出差1天,住宿1晚,报销住宿费1450元,超标130元;2018年3月31日至4月4日,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程凯到保山市、迪庆州出差5天,在报销住宿费的情况下又报销房费233元。

二、省能源局及下属单位

(一)省煤田地质局违规发放专家评审费问题。2019年8月29日至9月1日,省煤田地质局地质处处长、高级工程师周平参加系统内组织的评审会,领取专家评审费3000元。

(二)省煤炭地质勘查院违规租用、占用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车辆,超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等问题。一是在核定车辆编制外长期租用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车辆13辆。2018年10月至今,省煤勘院长期用公款向其下属单位云南煤勘院矿业有限公司租用汽车7辆,向民营企业云南铭立隆地质矿业有限公司租用汽车6辆。二是以明显低于市场租赁价格租车。2018年至2019年,省煤勘院共向下属云南煤勘院矿业有限公司支付租车费59万元,其中2019年仅支付租车费13万元,平均每辆车每年租金1.86万元。2018年以来没有向云南铭立隆地质矿业有限公司支付租车费。三是超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2018年,省煤炭地质勘查院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未扣减已经发放的部分,院主要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本单位一般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4.6倍,违反有关规定。

三、省委台办

(一)违规发放值班补贴和报销值班餐费问题。2016年1月至2019年9月,省委台办对节假日值班带班人员,以咨询费、福利费、劳务费、手续费等名义,按每人每天300元标准违规向196人(次)发放节假日值班补贴116700元,违规报销值班人员餐费22575元。截至2020年4月17日,还有32686元未清退。

(二)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对机关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虚假整改,仍存在办公用房超标的情况。省委台办原主任张朝德办公用房面积51.92㎡,超标准21.92㎡。

四、省委党史研究室

违规乘坐高铁一等座问题。省委党史研究室三处处长杨伍荣于2019年7月20日从南华到昆明、2019年7月29日从昆明到南华、2019年9月12日从南华到昆明,3次出差乘坐高铁一等座,票价单价138元,合计414元,超标准153元。

五、省司法厅

领导干部违规领取稿费问题。省司法厅在编撰《云南司法行政年鉴(2017)》时,将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商小云等10名领导干部的讲话稿编入该年鉴,发放稿费共计7900元。

六、楚雄州

(一)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下属市足球协会报销娱乐场所公款消费费用问题。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下属市足球协会分别于2016年5月25日、2017年3月24日在楚雄市开发区北斗星商务会所公款消费9800元、5200元。

(二)元谋县县委办公室违规报销景区门票问题。2018年12月27日,元谋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刘铭波授意出纳马胜兴编制虚假接待,经县委办常务副主任周兴春审批同意,报销县委办2015、2016年在元谋县物茂土林风景区挂账门票21张,共计1050元。


评论

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效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驰而不息纠“四风”、转作风,党风政风民风焕然一新。但是,此次十届省委第十轮巡视,仍然发现省发改委等单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的问题相当突出,有的问题持续时间较长。为什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还在屡屡发生?为什么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对发生在眼皮子底下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及时纠治?究其原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是根本。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得不严不实不深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派驻监督效能没有充分发挥。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派驻机构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派驻监督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派驻监督效能也不断呈现。但是,仍有些派驻机构监督短板突出,“探头”作用不明显,监督浮在面上,还存在政治底气不足不敢监督、不想得罪人不愿监督、能力水平不高不会监督等问题。派驻机构要真正擦亮“探头”、发挥好监督的“传感器”作用,就要主动担当作为,强化派驻监督,利用好“派”的权威,发挥出“驻”的优势,把“督”的职责做到位,把“惩”的功能激发出来,打造“不走的巡视组”。要进一步强化“身份识别”,把监督工作有声有色、有底气有硬气地开展起来,绝不能自我矮化、自我边缘化,站在驻在部门立场看问题,看驻在部门的“眼色”行事。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要找准政治监督的切入点,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强化日常监督,把对人的监督和对事的监督结合起来,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审查调查是最有力、最严格的监督,如果没有审查调查,派驻监督就会失去刚性,没有震慑力、没有严肃性。要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盯住重点人和重点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让破纪者在带电的高压线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

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效能,离不开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的支持。党组(党委)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为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创造条件。党组(党委)要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高度来认识派驻监督工作,自觉主动地接受派驻机构对自身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增强敢于接受监督的气魄,习惯被监督、适应被监督,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注意传导压力,不仅自身要做到接受监督,还要把压力传递给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覆盖到所有监督对象。要严格纪律要求,全力支持派驻机构开展工作。要对派驻机构的工作格外关注、格外支持,为他们正常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云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