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延伸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举措,着力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巡察向基层延伸。省委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就坚守政治巡视巡察定位、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等作出部署;科学制定省委巡视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延伸巡察任务,专门出台《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将履行巡察工作责任情况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抓住延伸巡察试点和市县巡察西南片会契机,坚持典型引路,强化指导督导,分类推进延伸巡察,建立分片联系州市和县级联系点制度,领导小组成员下基层要做到巡察干部必看、巡察情况必问。市县党委扛稳抓牢主体责任,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建强机构队伍,稳步推进工作,确保党的大政方针在边疆民族地区落地落实,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截至目前,全省共巡察村级党组织8450个,覆盖率59%。
精准聚焦问题,紧扣基层实际开展延伸巡察。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提升对村(社区)巡察质量。监督重点上,注重因地制宜细化监督内容,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深度贫困地区重点检查脱贫攻坚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作风不务实,基层干部冷硬横推、欺瞒刁难、任性用权、胡作非为和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边境民族地区着力发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庸懒散漫,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防止疫情输入等方面工作不到位,影响边疆安宁、民族团结的问题。方式方法上,统筹安排巡乡带村、直接巡村,穿插使用常规、专项、机动巡察和“回头看”,灵活运用提级、交叉、推磨巡察,通过“小喇叭”“大广播”、双语多语宣传、公告传单扫码等方式,扩大群众知晓面,通过“赶集会”“院坝会”“路灯会”“火塘会”等形式持续深入群众,排民忧解民难。在力量整合上,注重统筹各方力量,不搞重复监督,强化延伸巡察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协调衔接以及同组织、宣传、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把各级各部门支持巡察工作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现“1+1>2”的监督效果。
强化整改落实,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立行立改、边巡边改,推动解决群众关切问题,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澜沧县巡察推动查处多依树村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违规平均分配“项目母猪”问题,盐津县巡察推动解决中坪村造纸厂污染群众水源问题,西畴县巡察推动彻底解决拉孩村143户群众因电压不稳影响生产生活19年的“老问题”。全省延伸巡察共发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006个,村干部问题线索3625件,推动立案查处898人,及时查处罗平县团结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郭勇长期把持基层政权,职务侵占、贪污、受贿924.5万元等典型案件。通过巡察,推动一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有效整治,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和水平,一些地方基层信访举报量明显下降,红河州同比下降39.78%、普洱市同比下降27.77%、文山州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30.85%,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明显上升。(云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冯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