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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纪时评】公权力怎能用来“比阔”

发布时间:2020-05-06 08:11:37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最近,广州市海珠区纪委监委微信公号发布了海珠区江海街道环监所原所长朱某某涉嫌违法犯罪,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消息。朱某某刚参加工作时,也多次因工作成绩优异获得肯定及荣誉,最终走上了领导干部的岗位,其还时常教育部属要做一个守纪懂法的人。然而,随着职务权力变大,诱惑增多,她内心防线逐渐松懈,思想行为滑坡,甘于花式“围猎”,认为自己不能比别人差,多次与阔太太攀比,最终因为虚荣而受贿。内心贪婪一旦释放,就会变成难填的欲壑,朱某某就这样一步步走入了受贿犯罪的深渊。

朱某某走上的这条错误的道路,给我们敲响了沉重的警钟。她辜负了组织、领导的培养,背弃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与信念,个人因心理失衡而落马,既破坏了当地公正的营商环境,又损害了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当前,还有一些人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抛之脑后,把升官发财当作自己的最高人生理想,笃信“一旦手中有权,便来谋点好处”,千方百计找靠山﹑拉关系﹑接天线﹑寻山头;有人认为“权力是自己奋斗出来的”,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有人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只要上级满意就行了;有人甚至认为“不怕群众不高兴,就怕领导不高兴”。所有上述这些错误的行为都是把为人民服务的公权力当作私人的“提款机”﹑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箱”,滥用公权力,以权谋私。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一切权力的所有者。作为人民的公仆,要始终牢记“权为民赋”的思想,牢记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认真践行“权为民用”思想,为政不忘公仆心、为人民掌权、用权。任何时候都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做到“利为民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时把握好公权力的“方向盘”,系好廉洁的“安全带”,掌握好为人民服务的“风向舵”,把权力用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实惠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实现这一点的制度保证,在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挖彻查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建议相关监督部门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重点加强对人财物的监督,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不断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建立完备的监督体系,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给权力定规矩,使其在法制框架内规范运行。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随时要以一颗敬畏之心对待手中的权力,牢记“慎独”,自觉遵守纪律,踏踏实实干事﹑干干净净做人,忠于职守,鞠躬尽瘁,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自觉接受监督。(何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