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明确15条整改措施,抓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云南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调研反馈意见中涉及该市纪委监委牵头整改的问题。
《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全面清除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的短板弱项,以精准高效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如期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通知》明确,全市纪检监察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反馈问题,采取15条措施抓好市纪委监委牵头问题的整改落实。每条措施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间。
《通知》提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指出问题的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检验“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对调研指出的各类问题,督促主责部门深入查找原因,迅即行动、真抓实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市纪委监委派驻各责任单位纪检监察组要强化政治监督,重点推动市级行业部门责任落实,科学监督、精准监督,督促推动驻在行业部门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整改。
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介绍,纪检监察机关将聚焦中央纪委调研组指出的问题,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一体整改,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保障基层切实把精力投入到抓整改和抓落实上。对整改工作敷衍塞责,搞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张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