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省监委组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发现了以下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2013年10月至2014年2月,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从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经费中列支47.23万元,购买香烟、茶叶、中药等礼品用于协调联络工作。
2.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各纳甸村委会2017年至2019年以会议名义变相报销餐费,公款购买香烟、白酒共计831元。
3.2018年7月16日,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1名职工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费2000元。
4.2020年1月20日,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3名工作人员违规用隆阳区餐饮定额发票报销到昆明接访劝访的餐费980元。
5.文山州砚山县统计局2018年10月12日表彰奖励2017年工会积极分子4人各800元,超过了规定的奖励标准。
加强作风建设、纠治“四风”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如发现“四风”问题,请拨打举报电话: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