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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用好村级监察联络员 让监督直抵“神经末梢”

发布时间:2020-04-27 10:03:08   来源:曲靖市纪委监委

“4月20日,按照要求开展饮水安全检查。4月21日,上午开展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检查,下午查看一季度公共服务岗位工资发放情况……”翻开宣威市龙潭镇龙潭村监察联络员缪柱珍随身携带的笔记本,里面记录了她每天的工作。

为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市纪委监委前移监督“探头”,积极探索建立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村级监察联络员在一线监督的作用,为全市356个村(社区)选配监察联络员,让监督触角直抵“神经末梢”。

“每解决一个问题,群众满意度就多一分,这是我的工作职责,每天虽然忙碌,但是我觉得很充实。”成为村级监察联络员已有半年时间的缪柱珍说出了自己的感受。

村级监察联络员由各乡(镇、街道)监察室推荐,市纪委监委审核后聘用。村级监察联络员集宣传、监督、服务等职责为一体,参与所在村(社区)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议及其他活动。聚焦村级重大项目建设、财务支出、村务公开等情况,重点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基层“微腐败”进行监督。同时进行廉政、惠农助农政策宣传,收集社情民情,对群众关心事项提出建议、意见。联络员收集的问题线索每周通过联络员工作登记表向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室反映,由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室汇总向市纪委监委反馈。

为加强对村级监察联络员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市纪委监委建立了工作例会、定期报告、培训学习、定期考核等制度,提升村级监察联络员履职能力和监督成效,消除乡镇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实现对公权力监督无死角。

“村级监察联络员是宣传员、监督员、情报员,村级监察联络员的设立强化了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有利于规范村级事务,优化基层管理。”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

截至目前,各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共发现和收集问题线索300余条。(单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