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和州委巡察机构开展调研后报送不少于1篇论文,各县市纪委监委报送不少于5篇论文,其他会员和特约监察员按照自愿原则自选课题报送。”近日,大理州纪委监委印发要点对2020年纪检监察理论调研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实践研究、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学思践悟、积极作为,充分发挥理论调研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努力推动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中央和省、州纪委监委中心工作,州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及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规范精准问责、洱海保护治理与流域转型发展监督执纪、建立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审查调查工作创新、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等方面,结合实际确定了2020年的重点调研课题21个。同时,将课题任务进行细化、量化,采取“规定课题”与“自选课题”相结合的方式,将调研课题任务部署到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理事单位,要求组织力量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调研工作。
同时,紧扣纪检监察年度工作部署,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坚持问题导向,选准研究课题,借力借脑,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力求每一项研究既符合上级要求,突出特色亮点,体现热点难点,回应领导关切,又推动解决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问题,形成一批有见地、有价值、有分量、可操作的研究成果。同时强调,调研论文要观点正确、重点突出,分析问题有理有据,用事实说话,对策建议切实管用,既要有理论深度和实践价值,更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我们将于今年8月下旬收集汇总调研成果,组织开展论文评审,并择优上报刊登。与此同时,我们还将跟踪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为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州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负责人说。(艾桂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