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芒市纪委监委三楼会议摆满了卷宗,德宏州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组一边翻阅卷宗,一边对照《案件质量评查表》,逐项检查,逐项过筛。
“违纪事实见面材料应注明‘共几页,我已看过属实,无异议’。”评查组成员、州纪委监委案审室干部王勇国首先指出该市纪委监委查办的赵某某案卷宗中的不足。
“引用条款要具体到款项;审理报告中应有承办人签名,并由主要负责人签批;审理报告中先定性后表述……”评查组成员、州纪委监委案审室副主任杨兴琪看完案卷后说。
这是州纪委监委在全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一个工作现场。
“案件质量是第一生命线,开展评查就是要‘挑刺’‘找茬’,以评促改,以查促改,推动案件查办部门不断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提升案件质量,确保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州纪委监委案审室主任李文川介绍。
据了解,此次案件质量评查由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实施,抽调审理业务骨干组成评审组,到5个县市纪委监委和州直属机关工委纪工委随机抽取已查办案件卷宗材料,对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处分到位、管理规范”8个方面30个分项,现场阅览卷宗,进行评查。为提升评查效果,评查组采取立行立改和统一反馈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可以立即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要求立行立改;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统一反馈,要求案件查办部门进行整改。
“通过案件评查,我们看到了自身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离上级部门的要求也还有差距。评查既是对我们案件质量‘全方位体检’,也是一次培训,今后的工作也有了标尺,对提高自身素质和办案水平起到了指导作用。”芒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陈月由衷地说。
此外,州纪委监委还通过召开案件辨析交流会,对近两年来查办的典型案件进行逐件复盘,对案件卷宗材料作了全面梳理,开门见山,不留情面,直指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处理、档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剖析症结所在,提出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杨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