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化解了一批多年、多层、多头举报问题,加强和规范信访举报件的处置和管理,着力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针对信访举报渠道不够畅通、在来访接待和来电接听等过程中漠视群众关切、敷衍应对、冷硬横推等问题,云南省纪委监委在省、州(市)两级统一部署应用“12388电话举报受理系统”,在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统一部署应用“来访举报受理系统”,实行信息连通、数据共享。对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的建设进行规范,用有温度的接谈和回复,引导群众有效反映问题。
“对反映典型性问题、紧急突发情况等,特别是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信访举报,均实行‘扫描直转’,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信访编号或条形码进行接收。”云南省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全省部署应用“办理子平台”,有效解决了分流不及时、办理周期长等问题,信访举报件在途时间从以前最长20多天缩短到当日即可送达,实现信访举报办理提质、提速、提效。
“漠视群众不作为、久拖不办慢作为、变通执行乱作为、纸上销号假作为。”这类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为此,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整治工作与服务云南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聚焦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检举控告,加大交办督办力度,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督促快速高效处置。出台办法鼓励实名举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整治期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交办督办558件,查实172件,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110个。
在整治过程中,云南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公开澄清正名,使干部放下包袱,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另一方面,对在谈话函询中不如实说明的干部,及时转初核、进行审查调查,从严处理,形成强大的震慑。去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为38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共有565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信访举报处置后的“附加值”进一步提升。
在深入剖析“症结”,精准整改的基础上,云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总结梳理整治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规范。省纪委监委修订了《信访举报工作规程》,起草《关于奖励实名检举控告的实施办法》《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工作办法》等,各州(市)总结工作成效,探索建立相关制度,整治期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新制定信访举报工作相关制度63项、修订44项。(记者 何天华 通讯员 张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