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案促改,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的有力抓手,也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近日,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努力提高案件查办的附加值,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部门为反面教材,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让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鉴,切实达到“查办一起、教育一批、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我们坚持‘一案一总结’,专案组既要提供审查调查报告,还要提供案例剖析,并对相应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普洱市监委委员、第六纪检监察审查调查室主任赵志荣介绍道。
2019年5月6日,云南省普洱市国资公司原董事长王宏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该市国资委党委召集所监管的国有企业中层以上干部,通报普洱市纪委、市监委对王宏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并决定在全市国资国企党员干部中开展用身边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各企业以身边反面典型案例为前车之鉴,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抓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江城县选取查处的典型案例,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组织《集体资金岂容私存霸占——普洱市江城县曲水镇高山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张文新挪用资金案件剖析》的警示教育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考虑到干部职工外出下乡比较辛苦,想从差旅费补贴上给他们一些实惠,对政策知识了解不透彻,思想认识松懈,导致财务管理不严,政策执行偏差……”
近日,景谷县纪委监委在县水务局召开会议,宣布该局原局长俸某、副局长周某某违反工作纪律,致使干部职工重复报销、违规报销差旅费12万余元,俸某、周某某受到书面诫勉问责处理,该县水务局党组受到全县通报批评问责,将警示教育大会开到部门、乡镇、村一级,扩大教育警示覆盖面。
思茅区纪委监委点名道姓的汇编了近3年14个典型案例——《警钟长鸣》警示教育读本下发到各单位,同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庭审旁听、到普洱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形式,以案释纪,以案促改,提前打好廉政“预防针”。
该市纪委监委连续几年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明确努力方向和工作措施,督促整改,切实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们还将注重从行业性的典型案件入手,由点到面,摸清行业各种潜规则和案件的形成规律,通过‘微创’的窗口途径,找准行业监督的突破口,督促行业部门开展整顿,抓好行业不正之风。”该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徐浡尧强调。(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