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保山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的要求,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持续发力,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执纪执法铁军。
从夯实干部监督基础性工作入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全覆盖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在《规则》规定的廉政档案“五项内容”基础上,突出政治标准,增加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学习、政治审查、政治表现的情况,对纪检监察干部逐一精准“画像”、综合研判,对存在政治不过硬、廉洁有污点的干部,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关键节点一律一票否决。今年第一季度,运用廉政档案成果共对62名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进行廉政审查,其中1名干部被取消参加市委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资格。
从压实内部监督主体责任入手,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出台《市纪委市监委部门负责人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管主体责任暂行办法》,明确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是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专责部门,按干管权限负责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委(纪委)负责市纪委监委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干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部门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对本部门干部存在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应当报告而没有报告、应当纠正而没有纠正,致使本部门干部被处理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形成各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
从严明会风会纪入手,对一起不按规定着正装参加会议的问题,市、县纪委书记分别按干管权限对3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约谈,并以市纪委文件在全市公开点名通报批评。同时,印发《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干部着装规范(暂行)》,明确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参照执行,从上班期间、参加会议和执行审查调查任务等方面对纪检监察干部着装形象作出规定、划出红线,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执纪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
从加快审查调查节奏入手,对一起超时限办案问题,由市纪委分管副书记对承办该案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该负责人写出深刻书面检查,相关问题在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公开通报。从提升监督质效入手,对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为零的8个纪检监察机构、发现问题曝光率为零的25个纪检监察机构和未认真执行日报制度的6个纪检监察机构以市纪委文件在全市公开点名通报;对一起发生在脱贫攻坚领域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失的案件进行提级督办,时任的镇纪委书记被给予诫勉问责,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履职担当,切实扛起监督责任。
从问题线索精准处置入手,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问题排查联席会议制度,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定期研判、精准分析,用活用好“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轻微违纪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谈话、函询或面询方式快查快结,通过及时有效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达到排毒治病、教育挽救干部的目的;对问题线索反映具体、涉嫌违纪违法及职务犯罪问题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养痈成患,确保内部庭院常清、队伍纯洁。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2件,其中谈话函询4件、面询1件、初步核实7件;已办结7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问责1人,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约谈处理38人。(左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