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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开展主体责任谈话 压责传责不放松

发布时间:2020-04-12 08:12:04   来源:迪庆州纪委监委

“要突出责任主体,公开授权明责,形成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网络体系……”

“‘一岗双责’要细化,量化指标要具体化,突出针对性……”

“要紧紧围绕着‘谁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责任条款……”

近日,为进一步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迪庆州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对实行承包负责的27家单位签订了《迪庆州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

“明确责任主体。要突出责任主体,公开授权明责,形成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网络体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具体化,量化指标要细化,紧紧围绕着‘谁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责任条款。强化工作落实。要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什么;要优化考核内容,明确怎么考;强化考核运用,明确考了怎么样。要严格责任追究。要把责任书相关要求和内容具体化,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针对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思想认识模糊、责任分解模糊、考核运用模糊等问题,对各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

各单位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为全州稳定发展保驾护航,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近年来,该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职责,抓牢抓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与全州3个县市、1个开发区,州级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

2020年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实行总承包责任制,由三个监督检查室负责监督部门的签订工作,并履行责任制约谈,采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告知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告知提醒签订对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并做好告知登记等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魏承江  和耀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