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自然资源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不少都与矿产资源有关,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为提升监督效能、实现精准监督,让全组干部在处理涉及矿产资源领域的问题时,不当“门外汉”、不被蒙蔽、不被误导,做到掌握情况清、发现问题快、处置方向准、准确定性处理,结合特色资源领域正风反腐特点,实行通过五种方式学习矿产资源管理业务,有效提升了对矿产资源领域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学矿产资源管理文件。全组干部经常以个人自学、交流互学、向专业人士请教等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等基础文件、最新要求,并坚持以系统学、深入学、找准方向学提升学习效果。
通过会议学。每次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会,在驻厅纪检监察组主要领导参加会议的同时,驻厅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的干部主动学习会议对矿产资源事项的讨论、决策过程,学习政策法规、管理要求,从管理角度认识具体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还通过组务会、组长专题会等对涉矿问题的分析,学习矿产资源管理知识,必要时,邀请相关处室专家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讲解。
通过查办案件学。近年,驻厅纪检监察组查办了多个涉矿案件,在每个案件查办过程中,全组干部认真学习研究矿产资源管理业务,不断提高对矿产资源管理业务的认识,并认真做好涉矿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分析廉政风险点、管理漏洞,提出解决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了通过查办一个案件,收获具体领域的专业知识,打牢发现解决问题的基础。
通过监察建议书学。驻厅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省监委发出的涉矿领域监察建议书,全组同志通过认真学习省监委对郭远生案、蒋铮案发出的监察建议书,从另一个角度认识了被监督单位矿产资源管理存在问题、漏洞,加深了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理解,进一步掌握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困难。
到业务处室学。驻厅纪检监察组以不定期选派干部到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等处室跟班的方式学习矿产资源管理业务,通过学政策法规、看流程、问问题、与办事群众交流等方式近距离学习涉矿业务,目前,已有两名干部在矿业权管理处完成了对基本业务的学习,下一步,驻厅纪检监察组将继续选派干部到相关处室深入学习矿产资源管理业务。
驻厅纪检监察组主动以多种方式学习矿产资源管理业务,从“取人之鱼”转变为“学人之渔”,在处理涉矿案件中,有效减少了人员少、工作任务重之间的矛盾,擦亮了监督探头、抓住了问题关键,有效提升了涉矿问题处置效率,进一步实现了精准监督目标,监督执纪执法方向更明确、措施更到位、行动更有力。(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