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18年间,昆明市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原主任黎晓燕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2万元。
为了在办理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注销、变更、更正时获得更多关照,办理业务时能拥有“快捷键”,各地产公司“各显神通”,对黎主任“关怀备至”,纷纷在节假日送上现金、购物卡。
2016年9月,A房地产公司听说黎晓燕要出去旅游,立马奉上一张价值2000元的中石化加油卡和一张价值1000元的家乐福购物卡。
2014年初,A房地产公司因为扩张太快导致资金链断链,经营出现问题,有很多车位滞销未卖出,有很多业主需要出售名下房屋,同时公司也为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就出台了搭售车位办理更名的政策,事实上,这种做法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为了顺利办理更名,A公司向黎晓燕赠送了50万元的“感谢费”。
2015年8月,呈贡区某小区业主为了将手中持有的34套商铺变更付款方式,找到黎晓燕帮忙,黎晓燕接受了请托帮其将一次性付款变更为按揭贷款,随后该业主向黎晓燕赠送40万元作为感谢。
2016年初,黎晓燕认购呈贡区某楼盘一套房源,并利用其职务之便,未按协议约定及时交付尾款,同时要求该楼盘售楼部帮其锁定该套房源。2016年底,黎晓燕通过该楼盘工作人员帮其转让该房源,获取房源转让款13.6万元。
2019年5月,黎晓燕被开除党籍。2019年9月,黎晓燕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200.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执纪者说】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黎晓燕案是典型的“微权力”滋生出来的“微腐败”,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莫让手中权力成为疯狂敛财的工具。要时刻牢记初心,守住底线,远离红线。
(呈贡区纪委监委 廖志恒 张旭 戚志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