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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让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0-04-07 10:24:24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我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也很感谢组织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会倍加珍惜,不负期望,重新站起来……”红河州一名受到纪律处分的干部深刻忏悔道。

近年来,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深化纪律处分执行效果,坚持宽严相济,让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州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意见》,加强和规范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实行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事项告知制度,规范纪律处分决定的送达、宣布和归档。

同时,建立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预警提示制度,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内容,加强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令相关单位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此外,该州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的警示教育,将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到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宣布、送达处分决定时,除要求受处分人作检讨表态发言外,其他参会的领导班子成员、支部党员要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找差距、谈认识,党组织或单位要结合受处分人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根源,分析案件的违纪特点和警示意义,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总结问题教训、整改突出问题,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对照反思,以案为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该州同时注重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受处分人员,充分体现组织温暖。在宣布处分决定时,有针对性地帮助受处分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教育,督促引导其深刻反思悔过,重塑工作信心。并实时对受处分人员开展暖心回访教育,面对面与当事人谈心谈话,走访单位领导、同事,充分了解其思想认识、工作表现等情况,对工作消极懈怠、存在抵触心理等情况的,进行再教育、再疏导,帮助他们解开心结顾虑,勇于担当,轻装上阵。

“组织一直没有放弃我,多次找我谈话,关心了解我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不断鼓励和帮助我,让我解开心结,放下包袱,重拾信心,我定会更加努力工作。”一位受到暖心回访的干部表示。(戴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