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1日,省委10个巡视组已完成对16个省直部门(单位)、6个县(市、区)的进驻工作,十届省委第十轮巡视全面展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第十轮对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老干部局(省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省接待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局、省搬迁安置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省司法厅(含省监狱管理局<含省小龙潭监狱、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省戒毒管理局、省政法干部学校)、省应急管理厅、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含: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省能源局(含省煤田地质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有色地质局、省高级人民法院(含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等16个省直部门(单位)和江川区、华宁县、通海县、楚雄市、元谋县、禄丰县等6个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被巡视党组织分别召开巡视进驻动员会;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巡视办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巡视进驻动员会,传达省委书记陈豪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做好本轮巡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巡视组组长通报有关工作安排;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讲话。
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将坚持政治巡视定位,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视单位“三定”方案,聚焦党组(党委)领导班子,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审计和主题教育整改要求,开展全面政治体检,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部署要求落实见效,切实发挥巡视的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巡视办有关负责同志强调,被巡视党组织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部署要求,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见行见效。要深刻认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保持政治定力,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决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省委巡视既是对被巡视党组织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更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综合会诊”,将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接受巡视监督:一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支持配合好巡视工作。二是全力保障巡视工作,坚决服从巡视安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完成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三是扎实抓好巡视整改,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深刻剖析,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根据安排,省委10个巡视组将在被巡视单位工作2个月左右。巡视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8:00。巡视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依据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视组联系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