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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纪时评】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发布时间:2020-04-02 14:25: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近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发布了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胆扎社区原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蔡万刚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例剖析。自2004年4月当选为社区主任,到被审查调查,蔡万刚从一名“村官”变身“村霸”,15年来,他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人民群众对他深恶痛绝。

村干部责任大,担子重,是村级各项工作的实施者,更是群众的“主心骨”,国家的惠农物资发放、拆迁等工作,村干部可插手的机会不少,如果制度不健全、监管不规范,很容易滋生“微腐败”。蔡万刚作为一名村党总支书记,担负着服务群众的责任和义务,干的却不是利民惠民之举,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俨然把自己当成了“土皇帝”。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从严治党永远没有休止符,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基层干部不能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将自己所掌握的职务权力视为自己的“股掌肉”,将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抛之脑后,“围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来满足自己的贪欲私欲。否则,他终将为违纪违法行为“买单”,毁灭自己的家庭和工作前途。最终,蔡万刚案有21名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6个单位被问责,涉及的社区党总支部5名委员和9名农村党员全部被刑事立案。

“拔伞”“拍蝇”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重点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既“破网”又“拔伞”“拍蝇”。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耳扯袖,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错误。不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无论涉及谁,都要依纪依规依法一查到底、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同时,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内部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远离红线、坚守底线,建立健全村“两委”候选人联审机制度,严明换届纪律,把扫黑除恶与专项治理、村级组织换届、巡视巡察等有机结合,用严明的纪律及规章制度为村级换届装上“安全阀”。(何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