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审查调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办案人才的骨干作用,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量,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大理州纪委监委于近期修订出台了审查调查人才库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州纪委监委组建80人的审查调查人才库,人员主要从全州纪检监察系统政治过硬、具有较强审查调查能力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中选拔。按照老中青搭配、男女互补、专业对口、优中择优的原则设置,州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选配30人、每个县市选配4至5人。
管理办法要求,入库的审查调查人员必须政治过硬、作风严谨,具有丰富的监督执纪工作经验和有关行业领域的专业经验,能够胜任审查调查工作,并且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乐于奉献,须经部门人选推荐、资格审查、人选考察等程序,由州纪委组织部将考察情况及是否入库的建议分别报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和组织工作的副书记审核后,呈州纪委书记审定。入库后,审查调查人员履行参加州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留置等工作,抽调参与省纪委监委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参与和指导本地区本部门审查调查工作,参与审查调查相关课题研究、编写案例,为制定审查调查制度规定提供咨询意见等五项职责,并且要服从人才库人员抽调管理相关规定。
州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审查调查人才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人才库人员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对调离纪检监察系统的,在抽调期间出现严重失误、甚至违纪违法的,因身体原因、退休等不能继续参与审查调查工作的,经审核报批后确认终止资格;人才库人员出现空缺的,按规定程序进行补充。(艾桂菊)